2018年夏秋季征兵相关政策

发布者:于峰发布时间:2018-05-03浏览次数:10

一、征兵时间

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

    二、征集对象

    1.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8年1231日前年满18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女青年为2018年1231日前年满1822周岁。

2.身体条件: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1)身高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 男性不超过体重标准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

3)视力右眼裸视力低于4.6、左眼裸视力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3.政治条件:征集服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三、优待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优待金由县(区)统一标准,统一发放,按照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确定发放标准,每年81日之前发放到位。2015年滨城区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为13172元,后续将随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步上涨。赴青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翻倍。

2.津贴工资:以陆军普通岗位为例,服义务兵役期间,第一年每月津贴75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850元;选取士官后,初级士官(服役3-8年期间)工资数额为3000-5000元、中级士官(服役9-16年期间)工资数额为5000-7000元、高级士官(服役16年以上)工资数额随军龄的增加而增涨。依据士兵服役军兵种、部队驻地环境和岗位情况,按有关规定增发相应津贴补助。

    四、大学生优惠政策

为鼓励更多高素质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5.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7.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8.专科升学。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9.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0.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1.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12.毕业生优先使用及当兵补助。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首次选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为服役时间;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等毕业士兵,表现优秀、符合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的可直接提干。

以本科毕业生为例:一年学费按6000元算,4年共计24000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确定发放标准,2017年滨城区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约14000元,2年共计28000元,赴青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翻倍;还有津贴工资,以陆军普通岗位为例,陆军工资较其他兵种少,服义务兵役期间,第一年每月津贴750元,共计90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850元,共计10200元,2年共计19200元。另外退伍费有40000元,当2年义务兵收入共计111200元。选取士官后,工资数额随军龄的增加而增涨。依据士兵服役军兵种、部队驻地环境和岗位情况,按有关规定增发相应津贴补助。

    五、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填写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持此表到学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2.初审初检

报名期间,学校武装部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大学生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3.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及时通知送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政治考核完成后,征兵办公室将相关结论录入网上平台。

    4.预定新兵

征兵办公室在审批定兵时,使用(兵员征集定兵辅助决策系统),作为定兵的参考依据和辅助手段。该系统按照应征青年综合素质排序情况和征集任务自动择优确定入伍人员,并参考入伍人员意愿自动确定其服役部队。

    5.批准入伍

预定新兵名单按规定公示后,由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办理入伍手续。

 

 

 

滨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滨州学院学生工作(武装)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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